景谷:机制引领激活巡察监督新动能

来源:景谷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3/12 10:36:00

“为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我们探索建立各项工作机制,以完整、高效的工作链条,有效推动巡察工作落实落细,更好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近日,景谷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在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复盘会议上表示。

近年来,景谷县把巡察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推动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创新,健全制度机制,为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党建+巡察”机制。牢固树立“围绕巡察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巡察”的工作理念,制发《县委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工作规则》,建立临时党支部,严格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注重在巡察实践中锤炼党员党性,做严做实队伍建设,实现巡察成效与党员管理两促进、双提高。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会议议事功能,及时研究解决巡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高巡察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建立“人才选派”机制。制定《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巡察人才库建设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明确“全县各单位按照在职在编15%的比例推荐人选,经政治审查合格后纳入人才库”,并将其纳入派出单位党风廉政年度考核和选派干部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分级分类从纪检、组织、宣传、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中,选派150名干部进入人才库。探索选派被巡察单位人员参与巡察机制,有效破解专职巡察人员不足、选派干部困难等难题。

建立“巡审结合”机制。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巡察和审计工作新局面,增强“1+1>2”的监督叠加效果,巡审双方加强对发现问题的研究分析,强化过程紧密合作,利用专业优势查找问题。县委第七轮巡察任命县审计局副局长担任“不驻组”副组长,充分发挥监督叠加效应,坚持立行立改和边巡边改相结合,推动立案4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追回资金11.64万元。

建立“责任反馈”机制,坚持把巡察反馈作为做实“后半篇文章”的关键一招,牢牢牵住责任这一“牛鼻子”,县级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参加巡察反馈会提要求、传责任,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有效整改。同时,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把关阶段性巡察整改工作质效。

建立“巡察建议”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分析研究巡察发现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推动被巡察单位完善制度机制580个,切实从源头上整改,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2024年以来,制发巡察建议书7份,推动医疗系统、人社等民生领域行业部门系统性整改,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建立“整改联动”机制,建立纪检监察、组织、巡察机构“三方联审”巡察整改和整改情况联席会议机制,抓实抓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等方式,检查整改方案和进展情况报告,召开联席会议,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县达到整改期限巡察反馈问题5727个,已完成整改5653个,整改率为98.7%,共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立案查处整改不力党组织负责人1人,约谈2个党组织负责人,对有关负责人提醒谈话9人。

“下一步,我们将坚守巡察政治定位,落实‘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激活巡察监督新动能。”该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李姗  || 责任编辑 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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