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截至4月10日,十三届澜沧县委第八轮巡察完成进驻工作。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会议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工作的典型问题,县委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县委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被巡察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接受政治巡察的重要意义,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委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是县委交办的政治任务,县委巡察组将严格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办事,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首先从政治上发现问题、查找偏差。常规巡察重点检查“四个聚焦”方面情况;巡察“回头看”重点检查上轮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机动巡察重点检查殡葬工作业务主管部门履行职责使命等情况。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坚决落实县委决定,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同题共答完成好县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县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75天左右,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码上巡”平台,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问题反映。县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23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