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
激发干事创业新活力市
委组织部
清廉建设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举措,更是保障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石。市委组织部深入贯彻落实清廉普洱建设工作要求,通过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激发广大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普洱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举办“普洱干部讲堂”
严把选人关口、深化一线考察,构建干部选拔新机制
一是优化干部机制,促进队伍建设。“激励行动”的首要任务在于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市委组织部创新推出“深化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举措,将考察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确保选出的干部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通过深入91家市直单位、10个县(区),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全覆盖政治素质年度考察,掌握干部队伍真实状况,分类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库、专业干部库等多元化干部储备体系,为精准选人用人奠定坚实基础。二是严把用人关口,严明纪律要求。建立党纪政务处分、信访举报查核等干部监督信息库,实现干部选任前的信息数据全面审查,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深化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2024年以来巡察发现的涉组涉干重点问题开展挂牌督办,严肃处理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干部,彰显市委坚决维护选人用人风清气正的决心。持续净化干部队伍,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舞台、受褒奖,为普洱市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强化培养锻炼、提升能力本领,搭建干部成长好平台
一是深化干部培训,提升能力素质。今年以来,在市委党校举办主体班次26期5989人次,出省班次9期433人次,举办“普洱干部讲堂”7期10536人次,举办“中青班”1期59人次,配合完成中央、省级调训85期626人次,为干部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源和广阔的交流平台。通过定期举办座谈会、经验分享会等形式,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普洱市实际,开展一系列针对性强的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普洱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是注重干部培养,多元历练干部。实施少数民族干部培优行动,选拔一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实施专业干部补短行动,围绕一体推进“三大经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求,培养一批有专业思维、专业能力的干部;实施女干部增量行动,保持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中有50%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选派17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上海、湖北等地挂职锻炼,选派选调生到省、市级机关蹲苗历练,通过多元化的培养方式,拓宽干部的视野,在实践中锤炼干部的能力,为普洱市培养了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年轻干部队伍。
对失实检举控告干部进行澄清正名
树立鲜明导向、推动能上能下,激发干部队伍新活力
一是鲜明导向优考核,选人用人严标准。认真落实“十种鲜明导向”“四重”用人导向和“四用四不用”要求,进一步细化干部评价标准,明确了什么样的干部该用、什么样的干部该下,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了清晰的指引。特别是针对市直部门新任“一把手”,印发《普洱市市直部门新任“一把手”履职考核评估办法(试行)》,通过常态化开展履职情况分析研判,确保“一把手”干部既能够担当重任,又能够保持廉洁自律。二是完善机制强管理,干部“上下”有依据。严格执行《普洱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规程》,建立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纪实报备机制,拓宽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发现渠道,并对“下”后的干部进行了合理安排和后续管理,既体现了组织的关怀,又保持了干部队伍的动态优化。三是整治“躺平”促转变,提升作风增效能。健全务实管用、指导性强、能长期坚持的制度,对分级分类认定的“黄码”、“红码”(躺平式)干部,根据作风转变情况和年度考核结果,稳妥有序开展“出库”工作,进一步促进干部转变作风、提升效能。
多方协同推进、强化激励保障,营造干事创业好环境
一是推动减负增效,完善保障体系。鼓励领导干部带头休假,职工积极休假,全市干部职工休假率较去年有较大提升。充分发挥职级激励作用,县直机关和乡镇职级职数使用率均增长数字的2%。通报表扬149名2024年普洱市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人员,切实发挥“选树一个、带动一片”的作用。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严控面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涉企督查检查总量和频次,清理村(社区)各类牌匾、标识等共1.9万余块,全市村(社区)已全部完成规范挂牌,全面取消72项不应由村(社区)出具的证明事项。二是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推进容错纠错。坚持管早管小管平时,持续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今年以来,对40名市管干部开展提醒、函询、诫勉,切实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量身定制个性化回访方案,组成回访工作组对38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帮助他们正视问题、改正错误、重新出发,实现了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近三年来,全市共起用受处分市管干部8人。三是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在来访接待场所摆放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结合“普法强基”行动,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和接访下访,在普洱纪检监察网发布“清廉声声传”有声读物73期。通报9起扬言类等应急件举报,召开协调会研究整治“三乱”信访问题1次,联合接访缠访举报人1次2人。2024年1月至今开展澄清正名41次,累计为34名干部9个单位澄清正名,公开澄清占63.41%,媒体报道33次,提高了干部群众对正当举报与诬告陷害的辨别能力,有效遏制“三乱”信访问题的发生。(责任编辑 王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