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为开创新时代镇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十四届县委四次全会部署,总结2022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任务。
县委对开好这次全会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研究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书记李建华同志在全会第一次会议上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以自我革命精神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县委以上率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开创了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全面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镇沅实践,奋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镇沅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和完善国家监督体系等重要论述开展9次集中学习,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高标准谋划,“一盘棋”推进,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职责,严格执纪、严肃纠风、严厉反腐,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要工作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请示报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巡察发现突出问题及时提请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通报。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督促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促进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位。严把选人用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审核回复廉政意见92批3521人次,对2名干部提出暂缓意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4批51人。
自觉服务保障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坚持把正风肃纪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积极融入“十四五”规划实施和“4个50亿”布局之中,融入全县改革发展、重大项目建设、重要民生工程具体落实之中。聚焦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及“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重点围绕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粮食安全等开展监督,及时发现问题515个,约谈141人次,发出工作提醒函、督办函19份,及时推动问题解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推动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立案4件。不定期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动2016年以来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监督检查反馈的597个问题整改,整改进度96%。紧盯“人、责、粮、库”重点,深入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立案审查调查5件5人,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7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1项。坚决服从县委安排,积极融入全县中心工作,加强挂钩帮扶,发展壮大挂钩村“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切实帮助引导挂钩村群众增收致富。
(二)始终坚持“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全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协同推动“两个责任”。主动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县委常委常态化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研判全县政治生态现状,专题听取下级“一把手”述责述廉。县委主要领导坚持听取重要案件、巡察情况等汇报,及时协调解决监督执纪问责、监察调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示范效应。调整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和方式,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完成全县993名科级干部(含职级)廉政信息采集,建立廉政档案,确保监督对象底数清、情况明。认真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约谈提醒。制定“1+2+N+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机制,有效整合监督力量,开展“组团式”联动监督,促进监督提质增效。加强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五类监督”贯通协同,促进监督工作具体化、清单化、常态化。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受理,受理信访举报100件。在县委的领导下,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与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工作联系协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将“四种形态”从监督执纪向监督执法拓展,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6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1人次,占43.03%;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65人次,占39.39%;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人次,占3.64%;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3人次,占13.94%,充分彰显了宽严相济、严管厚爱要求。
以精准执纪促进担当作为。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妥善处理“10·11”事件,问责1人,约谈8人。针对疫情防控、乡村振兴、食品安全、巡察整改等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力等问题,问责党员干部13人、1个党组织。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跟踪回访机制,进行回访教育59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个单位、5名党员干部及时开展澄清正名,体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三)始终坚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有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以高压惩腐的“硬”推动政治生态的“治”,坚决惩治利用公权力及其影响力谋取私利的腐败问题和特权行为,深入整治“影子公司”等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严肃查处教育、卫生、粮食、生态环保、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领域腐败问题。继刀忠福案件后,深入查处4名相关涉案人员。2022年,受理问题线索164件,立案审查调查73件73人,党纪政务处分93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7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316.4万元。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查处行贿人员4人。
持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以发现问题推动查补漏洞,以查办案件促进整改整治,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宣传教育衔接,逐案剖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聚焦案件查办发现的漏洞,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5份,推动案件查办与行业治理贯通融合,推动问题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实现“查”“改”同步。督促者东镇党委政府完善17项内部管理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制度76项,增强制度刚性,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将以案促改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要求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照镜子、正衣冠。
持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在先,把握“时、度、效”,在新闻宣传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在“清廉镇沅”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00余条,宣传稿件被《中国纪检监察报》等中央媒体刊发4篇,被省级媒体采用80余条,回访教育工作被云南电视台《清风云南》栏目播出。强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拍摄制作的《山歌唱响廉洁主旋律》视频被省纪委监委网站等省级媒体刊播,7条视频被“清风云南”官方抖音号采用。坚持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用好身边反面典型“活教材”,扎实开展“七个一”警示教育,拍摄制作《“霸道书记”走上穷途末路》警示教育片,常态化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职务犯罪庭审旁听4场340余人次,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开展“清风巡回讲堂”等系列警示教育65场8600余人次,组织到县党风廉政教育现场教学点参观学习12场600余人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巩固升级“清廉单元”培育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家风家教系列主题活动,强化严正家风警示教育,做到修身律己、廉洁齐家,以好家风好推动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
(四)始终坚持以“小”见严纠“四风”,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精准整治吃喝上、交往上、会议上、车轮上、工作上的不正之风,督促各单位自查并整改问题328个。直击一些党员干部身上司空见惯、不以为然的“小事”,以“小”见严纠“四风”,围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公款购买烟酒和高档茶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7个方面开展专项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6个,靶向纠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件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问责1人,通报曝光1期5件4人2个党组织。
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常态化开展作风效能督查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3个,查处作风效能问题8件8人、1个党组织,通报典型案例5期9件12人、2个党组织。组织开展会风会纪督查,发出督查通报2期。严肃整治“躺平式”“混日子”“旁观者”干部作风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同志及时提醒教育,有力促进全县各项工作质效双升。深入有审批权限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3个。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办理问题线索13件,不断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五)始终坚持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加强巡察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绘制今后五年巡察工作的“施工图”。制定《县委巡察责任清单》,落实县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5级责任。出台《巡察工作协作联动办法》,推进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制定《巡察工作基础建设年行动计划》,有序推进巡察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个汇报”机制,县委常委会、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规定的时限内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以严格的工作程序确保巡察工作质效。
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巡察根本任务,围绕“三个聚焦”,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细化监督标尺和监督重点,综合运用“12+N”种方法方式,深化政治巡察。2022年开展十四届县委第二、三、四轮巡察,对16个县直单位、4个乡(镇)、35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启动第五轮巡察,对教育系统进行板块式巡察。强化巡察监督联系群众纽带功能,把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拓宽群众反映诉求、参与监督渠道,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6件,巡察发现问题1247个。
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原汁原味反馈巡察发现问题和意见,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6条,反馈意见97条,移交问题线索20件,充分调动被巡察党组织发现问题和整改解决问题积极性。制定《巡察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办法》,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采取工作提示压责任、集体约谈传压力、通报曝光敲警钟等方式,加强跟踪督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六)始终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正风肃纪反腐重中之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集中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强化对村集体“三资”、村级事务、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严肃查处侵蚀扶贫项目资产、工程建设领域、民生领域啃食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4个,发出工作提醒函2份,处置问题线索30条,约谈提醒33人、问责1人、党纪政务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4件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批22件32人。监督推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报送督查专报1份,督促整改问题21个,督促发放资金5600.68万元,打通了惠民惠农政策直接入户、直达群众的堵点、卡点。积极开展“清廉教育”普洱行动,围绕教育政策落实、师德师风建设、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教育公平、教育保障等“八个聚焦”,深入排查纪律作风、师德师风、教育腐败等问题43个,批评教育5人,通报曝光1批1人。从严查处教育领域违规违纪违法5件5人,有力促进校风、教风、学风、作风明显改善。
“小切口”解决民生“大问题”。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以群众关注的“关键小事”为切口,持续整治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围绕“两拖欠”问题、学校食品安全、医疗系统、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等7个方面开展监督治理,督促各级各部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8个,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8份,推动和建立完善制度18项。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问责4人。
(七)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常修课”。严格落实机关党建、意识形态责任制,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深化机关楼栋党建,成功创建市级模范机关,1人荣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全员开展“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活动。
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深化拓展全员培训,组织“云课堂”学习10期,各科室采取PPT形式轮流领学相关业务知识,举办“纪法夜校微课堂”业务培训7期,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强化实战练兵,组织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干部实岗轮训38人次,到省、市学习培训12人次,组织开展“辨析式业务测试”14次,干部能力素质明显提升。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严守安全底线和案件质量生命线,开展案件“复盘”,开展“走读式”谈话自检自查,举办办案安全专题教育和集中纠治活动。开展“阳光监督员”监督、动态更新廉政档案、廉政风险排查、常态化警示教育、签订纪检监察干部“五严守五自觉”承诺书、“廉内助”主题活动、组织旁听庭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例,打好干部监督管理组合拳,把日常谈心谈话、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运用到干部监督管理日常,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决防止“灯下黑”。
一年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意识明显提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持续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少数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严的氛围还未真正形成;一些领导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时有发生,干部违纪违法呈现年轻化趋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四风”病原还在,呈现出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一些干部本领恐慌、能力不足。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系统部署,也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保持勇于自我革命的政治品格和顽强意志,坚守政治原则,履行政治责任,防范政治风险,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必须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坚定不移担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的具体行动,转化为坚定维护党的先进纯洁、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实际成效。必须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惩治、整改、治理结合,监督、办案、警示贯通,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深化改革、堵塞漏洞、强化监督、加强教育结合起来。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必须学习党章、尊崇党章,坚定不移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既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定性量纪执法,又要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准确把握、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断提高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质量。
二、2023年工作任务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和十四届县委四次全会部署,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四个进一步探索”深化“清廉云南”建设行动镇沅实践,推进新时代新征程镇沅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创新时代镇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一)在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着力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坚定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围绕新修订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聚焦“两个维护”,督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和“回头看”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民主集中制等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同党离心离德的“两面人”、结党营私的“小团伙”、阳奉阴违的“伪忠诚”,坚决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着力纠正政治偏差,消除政治隐患,维护政治安全。严把选人用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探索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实践路径。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部门、行业、领域落实中的具体任务、举措、行动、成效等加强监督,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战略部署,落实到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成效清单上。围绕《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开创新时代镇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决定》,聚焦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保安全、促团结,加大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3815”战略发展目标在镇沅落地见效。推进政治监督精准化,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战略部署,以聚焦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监督为抓手,围绕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关键领域、重点环节找准切入口,看党中央提出的重点任务、重点举措、重要政策、重要要求贯彻得怎么样。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把政治监督作为经常性工作,围绕党中央因时因势作出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贯穿党的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动态跟踪、限期办结、督查问责、“回头看”等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坚决纠正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着力纠治学习宣传不及时、系统研究谋划不够、督促跟进不到位、工作抓而不实、抓而无效等问题,防止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加强对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纠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坚决纠治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等问题;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坚决纠治不顾大局,搞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坚决纠治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等问题,促进形成自觉对标对表、积极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推动完善党中央部署要求落实机制,切实打通贯彻执行中的瘀点难点,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着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中之重,把严的要求贯穿到政治巡察全过程各环节。统筹开展“3+X”轮巡察,深化市县巡察上下联动,按照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开展系统巡察,深入开展对村(社区)巡察,推动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和派驻(出)机构的协调联动,做好情况通报、问题线索移交、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巡察与审计、统计、财会、群众、舆论等各类监督的协作配合,推动审计、统计、财政等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巡察,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增强以巡促改促建促治实效,充分运用提示清单、集体约谈、通报曝光等手段,压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加强跟踪督办,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把巡察整改与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的研判和通报,推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体解决新发现的问题和以往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促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理顺体制机制。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培训制度,常态化开展巡察培训,提升巡察队伍能力素质,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巡察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
(二)在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上下更大功夫,着力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探索建立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监督责任“四责清单”协同抓落实机制,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严格执行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职报告等制度,层层压实责任。用好问责利器,做到实事求是、精准规范,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完善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五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具体措施,加强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措施互补、成果互享。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审计机关协调配合,用好审计监督成果。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形成合力。
完善纪检监察制度体系建设。以镇沅党的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牵引,与时俱进修改规制,及时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聚焦“一把手”这个监督重点,健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配套制度,探索上级“一把手”监督下级“一把手”的更多抓手,加大对乡(镇)纪委开展同级监督的支持督导力度。健全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完善办案程序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统筹制度建设,一体推进“立改废释”,强化学习、执行,避免制度悬空。
着力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水平。更加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依靠群众身边党组织解决群众身边事。构建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深化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推动小微权力“码”上公开,拓展群众监督渠道,切实让监督融入基层治理。开展农村小额工程项目专项监督,重点对立项审批、项目发包、建设实施、验收结算等环节进行闭环监督。稳步推广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以村级“人、权、资、事”为重点,探索开展村(社区)“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组“小微权力”提级监督,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推动主责部门强化管理,切实压缩小微权力自由裁量权。
(三)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下更大功夫,着力推动以“小”见严纠“四风”树新风
深化以“小”见严纠“四风”。坚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经常性工作来抓,对党的二十大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露头就打,从严从重处置。严肃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反复性、顽固性问题,针对公款吃喝、“舌尖上的浪费”不时反弹,贪图享乐、讲究排场陋习不改等现象,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各种宴席等现象,及时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紧盯改头换面问题,针对“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变着法子“吃空函”,借培训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等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力度。紧盯隐蔽隐形问题,针对以婚丧嫁娶等名义收送礼品礼金,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以及隐藏在高档酒、高档月饼、“天价烟”“天价茶”等背后的享乐奢靡问题,精准发现、严肃查处。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用力问题,纠治空喊口号、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紧盯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野蛮操作问题,纠治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行为;紧盯玩忽职守不作为问题,纠治麻痹松懈、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行为;紧盯任性用权乱作为问题,纠治随意决策、盲目决策、违规决策行为;紧盯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问题,纠治“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数据造假、加重基层负担行为。既着力整治基层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又紧盯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耍官威”、搞特权以及表象在基层、根子在上面问题,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按照“一乡一策”“一组一策”深入整治,督促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机关效能建设,践行“三个工作法”,促进思想观念、领导方式、组织方式、工作作风变革。坚决纠治“逃责式改非”“推拖式躺平”等问题,推动党员干部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开展时代新风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以优良的作风促政风、正行风、带民风。持续推进家教家风建设,开展严正家风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构建“清廉家庭”。
坚持“小切口”保障大民生。用好专项治理这一有力抓手,因地制宜找准“小切口”,聚焦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严肃查处要素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着力消除基层消极腐败现象。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严查黑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加大对“村霸”“街霸”等整治,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持续开展监督推动营商环境行动,深化涉企服务“庸懒散拖”专项整治、项目建设招标领域专项整治、中介服务专项整治、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四)在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上下更大功夫,着力促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更大成效
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永远吹冲锋号,以雷霆之势精准打击,确保遏增量、减存量取得更大成果。严查重点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政商勾结、资本向政治渗透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整治国企、金融、政法、粮食购销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纠治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问题,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紧盯重点对象,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
坚决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危害政治生态的行贿人,完善行贿人员信息库,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大对行贿行为联合惩治力度。坚持不法利益和国家损失一起追,一体推进追逃追赃防逃工作。注重源头治理,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体制机制,督促健全行业部门内部监管体系,强化对政策制定、程序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引导开展“清廉企业”建设,加强政商交往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有效处理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持续推进惩腐打伞,深入推进金融放贷、违规借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治理,注重运用“三书一函”,促进边打边治边建同步推进。
提升“通篇文章”质效。坚持“全周期管理”,把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工作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三不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严格落实“首谈制”,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法教育贯穿审查调查始终。督促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好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认真开展案件剖析,深入刻画案发人所在单位、系统的政治生态,深入查找权力运行和制度机制等深层次原因,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有关方面和责任主体认真整改问题、补齐短板。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充分挖掘历史廉政文化、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红色文化,通过创作廉政歌曲、拍摄廉政视频等方式,赋予廉洁文化新内涵。用好发生在本地的“反面典型”,制作典型案例剖析材料和警示教育片。把警示教育课堂搬进法庭,零距离以案释法。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五)在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镇沅实践上下更大功夫,着力让清廉成为镇沅的鲜明标识
打造清廉建设“责任共同体”。把清廉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协助县委制定“清廉云南”建设镇沅实践总体战略部署和实施方案,出台专项监督的保障方案,加强专项监督和年度检查,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推动“四责协同”,构建党委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共建格局。
持续深化清廉建设。坚持管行业就要管清廉,出台清廉建设指导意见,制定具有行业特色的评价标准,持续打造“清廉单元”升级版,推动清廉单元向清廉单位、清廉干部、清廉家庭延伸,打造一批可学、可比、可推广的示范标杆。建立动态退出机制,采取日常监测、年度考核等方式,实行动态管理,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创建成效不明显的予以摘牌退出。深化清廉建设行动,围绕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总目标,加强指导督导,促进项目化带动、清单化推进。
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校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从严从实加强年轻干部纪律教育,纠正一些年轻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掌握、不执行等问题,完善年轻干部廉政档案,着力防范违纪违法年轻化。加强对党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眼经常、抓早抓小,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严肃查处为提拔重用而投机钻营的领导干部,严惩“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积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深入开展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严肃整治缠访闹访、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加强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持续释放组织关心关爱。
(六)在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下功夫,着力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
着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不断加强对乡(镇)纪委、派出乡(镇)监察室的领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开展乡(镇)纪委案件质量评查,有效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水平,不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按照上级部署,有序推进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
完善派驻监督机制。推进派驻监督融入行业,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共性要求与被监督单位的个性特点统一起来,深入研究所驻单位职责任务、工作特点、行业政策、政治生态,实现沉下去“以下看上”和融进去“以上看下”相结合,以“内行人”的监督推动行业部门履职尽责。组织开展经常性工作交流,强化业务指导,推进派驻派(出)机构全面运用监察权,完善对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和考评机制。协同推进机关纪委建设,加强对所驻单位机关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
完善监督协同机制。加强力量和资源整合,构建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巡察等统筹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体系。深化运用“1+2+N+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机制,规范室、组、地对口协作,加强“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加强信息化建设,发挥党风政风监督信息平台作用,强化预警分析。
(七)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上下功夫,着力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判断、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县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突出政治标准、政治功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党组织建设,持续巩固提升市级模范机关建设成果。结合党中央部署的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全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把纯洁思想、纯洁组织作为突出问题来抓,切实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严明纪法,践行“三严三实”。
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开展政治素质大调研。发扬斗争精神,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随时准备经受重大挑战考验。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激励干部始终忠诚于党、勇挑重担、敢于斗争。练就斗争本领,持续深化全员培训和实战训练,全面开展“学法规、学政策、学经验”活动,采取跟案教学、交叉复盘、交流研讨、全员测试等方式,提高干部专业化素质,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严格程序和要求,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强化廉洁建设。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自身建设,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线砥砺品格操守,坚决防范被“围猎”。主动接受上级“蹲点式”监督、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充分发挥阳光监督员等外部监督作用。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严格执行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制度,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现象零容忍,坚决防止和纠治“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努力做到让习近平总书记放心、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沿着党的二十大指引的方向,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开创新时代镇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