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为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增强工作实效,镇沅县委巡察办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公安、审计、扶贫、信访和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召开巡察进驻前情况通报协调会议。各相关部门给巡察提供充足“弹药”、必要素材,形成问题清单,增强巡察针对性,增强“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工作合力,提高巡察工作水平。
强化问题沟通协作。巡察前,由巡察办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工作职能,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公安、审计、扶贫、信访和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提供其掌握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相关问题情况,确保巡察组带着问题巡、带着线索察。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少数”,对照“七个有之”逐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处置。
强化联动协作。根据巡察工作开展需要,经巡察办同意,开展巡察所涉及部门在必要时应派员参与,协助巡察;所派人员在协助参与巡察工作期间须服从巡察机构领导,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执行巡察工作各项规定,接受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监督。同时,巡察组成员也通过部门协作掌握相应的工作方法、重点和技巧,提升发现问题能力。
强化协调沟通。强化巡察机构与审计、财政部门的协作沟通,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强化巡察机构与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的配合,加强约谈询问、信息查询、建议审查、商请关注、商请督办、法纪咨询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强化巡察机构与扶贫、发改等部门协调配合,对被巡察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检查,重点发现扶贫领域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