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1-6轮巡察立行立改上缴违规资金64万元

来源:镇沅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6/03 18:40:36     作者:李希萍

自2016年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县委巡察组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推动被巡察单位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边巡察、边转交,边整改,对明显违反规定且又能及时解决的问题,按规定转交并督促被巡察单位迅速采取措施,立行立改,使“巡”与“改”紧密衔接。

截至目前,第一至第六轮共巡察25个县直单位、3个乡(镇)、9个村,共计37个党组织,立行立改上缴违规资金64万元。

巡察组通过研究确定立行立改事项。各巡察组加强对巡察谈话和信访反映问题的梳理汇总,召开组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分析研判,确定拟立行立改事项,并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意见。坚持实事求是,依据有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各项政策规定,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立行立改,推动解决问题。巡察组通报强化立行立改事项跟踪督办。各巡察组组长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立行立改事项办理情况跟踪了解、督查督办,对立行立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了解原因、督促抓好落实,推动问题解决。

“立行立改作为巡察工作中的重要手段,对推进被巡察单位及时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巡察工作震慑力具有深远意义,通过马上“行”,立刻“改”,以取得立竿见影、实实在在的巡察监督成效,这是我们开展巡察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田正华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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