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职能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谈话中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景东县派驻(出)机构名称
1.景东县纪委景东县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2.景东县纪委景东县监委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3.景东县纪委景东县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4.景东县纪委景东县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5.景东县纪委景东县监委驻县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6.景东县纪委景东县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7.景东县纪委景东县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
8.景东县纪委景东县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9.景东县纪委景东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10.景东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景东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职责简介
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督促检查有关会议决策事项和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委机关机要保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涉案款物管理、工资福利、干部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县纪委全委会工作报告、委领导同志文稿,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两委重要文件;负责提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建议,起草、修订纪检监察规章制度等。
组织部:
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承办委机关、巡察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派驻(出)机构有关编制管理、干部人事、人员档案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的提名和考察等工作;县直派驻(出)纪检监察组长(纪工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工作;组织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
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对县管干部及其他重要问题线索进行备案、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审计机关、司法机关等执纪执法机关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执纪审查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和信息查询;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办案机制;对国际追逃追赃相关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案件调查过程中的信息、情报、技术支持等;具体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办案移送司法机关相关事宜。
纪检监察室:
承担监督执纪工作职能,监督检查联系乡镇(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促联系乡镇(单位)监督对象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对联系乡镇(单位)县管干部的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工作;负责做好追逃追赃工作。承担执纪审查工作职能,负责县管干部的贪污贿赂类、失职渎职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核、审查,县直机关和县属企事业单位中非市管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类、失职渎职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核、审查,驻景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县级机构中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类、失职渎职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核、审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涉嫌贪污贿赂类、失职渎职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核、审查等任务。
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专项检查;综合协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办理相关单位评优、个人先进等征求廉洁自律有关情况意见的回复工作等。
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反腐败的宣传工作;负责委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察委直接审查处理和乡科级党组织、部门报批或备案的违犯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负责牵头对县纪委监察委直接调查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负责承办党员、监察对象以及乡科级党组织和部门做出的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承办县监察委给予政务处分的解除等工作。
信访室:
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对县(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干部,乡(镇、街道)、县(区)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问题线索的处置及案件的审查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对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移送;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