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派驻(出)机构:
中共孟连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云南孟连边境经济合作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县委巡察机构:
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中国共产党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
所属事业单位:
所属事业单位——中国共产党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谈话中心。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每届为五年。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中共孟连县纪委孟连县监委共设内设机构14个,派驻(出)机构9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设1个办公室、3个巡察组和1个信息中心。
一、内设机构职责简介
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督促检查有关会议决策事项和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委机关机要保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涉案款物管理、干部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县纪委全委会工作报告、领导同志文稿,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两委重要文件;负责提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建议,起草、修订纪检监察规章制度等。
组织部: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定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县监委相关巡察机构、派驻机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反腐败的宣传工作;负责本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
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和乡(镇)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县监委作出的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事项等;向各乡(镇)纪委、派驻(出)机构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等。设立检举举报平台中心。
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处理和县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指导派驻(出)机构办理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承办县监委给予政务处分的解除等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统一受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执纪审查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和信息查询;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办案机制;对国际追逃追赃相关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案件调查过程中的信息、情报、技术支持等;具体协调执纪审查部门办案移送司法机关相关事宜;负责留置场所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
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六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是:承担监督执纪工作职能,监督检查联系部门(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促联系部门(单位)监督对象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对联系部门(单位)县管干部的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工作;负责做好追逃追赃工作。承担执纪审查工作职能,负责县管干部的贪污贿赂类、失职渎职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核、审查,县直机关和县属企事业单位中非县管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类、失职渎职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核、审查,驻孟单位、 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县级机构中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类、失职渎职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核、审查等任务。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干部,乡(镇)、县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问题线索的处置及案件的审查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对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移送;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二、派驻(出)机构职责简介
主要职责:
1.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2.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党委(纪委)审查科级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科级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3.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4.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委管理的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
5.负责调查驻在部门非县委管理的科级以下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案件。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
6.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7.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8.完成县纪委县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县委巡察机构职责简介
县委巡察办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全面落实中央政治巡察要求,强化政治巡察指导,统筹推进县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全面巡察,研究提出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和任务安排建议,创新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方式方法。
2.负责向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和重大问题。
3.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负责县委巡察组的考核评价工作。
4.负责对巡察工作的综合分析和评估,开展巡察政策理论、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和制度建设等工作,为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5.负责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及巡视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6.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管理。
7.负责巡察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
8.负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承办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巡察组主要职责:
县委巡察组在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以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中国共产党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主要职责:
参与全县巡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全县巡察信息平台建设、管理、运行、维护;集中管理巡察数据信息,保障涉密信息和网络安全;审核、汇总、上报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系统内网版数据及月报表;监测处理网络涉巡舆情;全面应用巡视巡察单机系统、巡视巡察整改监督系统、网络平台系统,强化巡察数据统计分析,推动巡察档案从资料保管型向信息服务型转变,增强巡察规律性认识,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发展,扩大信息化赋能巡察监督效果。
四、所属事业单位职责
1.负责谈话中心相关设备管理维护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2.负责做好谈话期间的保密工作和相关文档、影像等资料的归档工作。
3.负责谈话中心后勤保障和服务,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4.负责谈话中心的文印、医务、监控设备、水电、门禁系统等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办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5.负责建立谈话期间的相关应急方案,做好谈话中心的办案安全和安保工作。
6.负责做好谈话期间的监控工作。
7.负责做好“陪护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8.承担县纪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